把贛江新區打造成中部地區綠色金融中心——專訪江西省金融辦主任胡伏云
江西?贛江新區綠色金融發展大會暨高峰論壇在南昌召開,期間,江西省金融辦主任胡伏云接受中國金融信息網專訪,回答網友關心的綠色金融改革相關問題。
發展綠色金融促進經濟綠色化發展
主持人:在全球競相發展綠色經濟的大背景下,建立和完善綠色金融體系已經成為共識,部分網友對綠色金融還了解不深,請您簡要介紹一下綠色金融這一概念。
胡伏云:從規范的角度來介紹的話,2016年8月七部委聯合印發的《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對綠色金融做出了明確定義:“綠色金融是指為支持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的經濟活動,即對環保、節能、清潔能源、綠色交通、綠色建筑等領域的項目投融資、項目運營、風險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務”。
通俗一點說的話,綠色金融就是引導各類資金資本進入環境治理、生態保護、資源節約等領域,發展綠色金融的主要目的就是進一步促進經濟綠色化發展,產生更大環境效益。具體模式則包括以貸款、上市、債券、保險、基金、碳交易等多種方式來支持綠色行業和企業。
以百姓相對熟悉的銀行貸款為例,過去銀行發放貸款,考慮得多的是抵質押物是否充足等指標,至于客戶到底是高污染、高排放企業,還是節能、環保企業,關注度不會太高。而我們現在倡導的綠色信貸,銀行就會重點關注其客戶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可能給環境和社會帶來的危害及相關風險,包括與耗能、污染、土地、健康、安全、移民安置、生態保護、氣候變化等有關的環境與社會問題,從而決定是否發放貸款。
綠色金改帶來四大方面深遠影響
主持人:贛江新區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在江西落地,是中央對江西綠色經濟發展實踐的充分肯定。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將對江西綠色發展帶來哪些深遠影響?
胡伏云:在贛江新區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加快綠色金融體制機制創新,探索綠色金融發展模式,對于推進贛江新區發展,改善生態環境、資源節約高效利用,促進我省生態文明建設,都將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影響。
一是有利于更好落實國家戰略部署。在贛江新區建立區域性綠色金融服務體系,充分發揮金融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引領推動和支撐保障作用,符合國家戰略部署,是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新發展理念的必然要求。
二是有利于探索經濟發展新模式。在贛江新區建設綠色金融創新試驗區,探索出可以復制可以推廣的江西經驗做法,對加快構建綠色金融體系、促進綠色金融持續健康發展,發揮綠色金融助推經濟綠色轉型都將產生積極作用。
三是可形成良好的輻射帶動效應。在贛江新區建設綠色金融體系,打造區域性綠色金融中心,能有效輻射和帶動長江經濟帶及中部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有利于營造國際化市場化便利化的發展環境,積極融入“一帶一路”建設。
四是有利于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不斷深化金融體制機制改革,創新金融組織、融資模式、服務方式和管理制度,提升金融業開放合作水平,形成服務產業鏈的多層次、多樣化金融服務體系,有利于探索綠色金融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助推綠色經濟發展的有效途徑和方式,為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積累經驗、提供示范。
將贛江新區打造成中部地區綠色金融中心
主持人:贛江新區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總體方案已經明確,請您解讀下方案實施過程中有哪些重點和難點?
胡伏云:《江西省贛江新區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總體方案》是我們開展綠色金融改革創新的行動指南,下一步的工作重點是緊緊圍繞總體方案的要求,按照“金融改革創新的試驗田、金融產業發展的強引擎、綠色金融體系的示范區、金融對外開放的主窗口”四大重點定位,積極探索、先行先試,圍繞打造中部地區綠色金融中心目標,著力建設綠色金融研究基地和綠色金融創新基地,打造金融要素集聚區、金融服務功能區、產融結合樣板區“三個特色區域”。
綠色金融是發展大趨勢,也有非常強勁的生命力,但畢竟起步時間不長,各項基礎性工作還都在完善,目前來說還存在以下困難:
一是尚未明確提出統一清晰的界定標準,導致金融機構對綠色金融概念的內涵和外延的理解不完全相同,在實踐中不知道哪些客戶和項目是綠色的,也無法評估項目的綠色程度,難以做到對綠色項目有效介入。
二是綠色項目尤其是大型環保項目具有前期投入大、利潤空間小、現金流量不穩定等特點,風險補償機制的缺位不利于調動環保企業和金融機構的積極性。
三是環保信息尚未實現大數據共享,企業綠色信用評價體系缺失,金融機構獲取企業環保信息的渠道較窄,“信息盲區”的存在給金融機構綠色項目的認定帶來困難甚至導致其做出錯誤判斷。
四是現有綠色信貸統計體系覆蓋范圍不夠?,F有綠色信貸統計僅在全國21家大中型銀行中實施,并未推廣至地方小型銀行。另外,現有綠色信貸統計遵循自愿原則,存在制度執行不嚴,經常出現概念混淆、統計口徑被擴大等問題。
全面助力贛江新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
主持人:贛江新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已經啟動,江西省金融辦將如何支持贛江新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工作,共同推進新區金融業發展?
胡伏云:作為贛江新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牽頭單位之一,下一步我們將從以下幾個方面支持贛江新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工作。
一是搞好組織協調。我們在《總體方案》基礎上,正在抓緊研究制定贛江新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重點任務和實施路徑。在建設過程中,還將積極和國家有關部門溝通,請求加大對贛江新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的指導支持。
二是加強政策支持。下一步,我們將統籌專項資金,加大投入力度,重點用于支持贛江新區綠色金融改革發展、鼓勵金融創新;對入駐贛江新區的金融機構按規定給予資金、土地、人才等方面的政策扶持。支持區內金融機構與歐美、港澳臺、“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綠色金融業務較為成熟的金融機構加強業務合作。支持符合條件的境外金融機構依法在區內設立分支機構,開展綠色項目投資。建立綠色信貸考核補償機制,將贛江新區綠色信貸不良貸款率保持在可控范圍。
三是強化金融人才保障。我們將鼓勵區內金融監管機構改革和創新,加強金融監管人才和金融業務人才隊伍建設,不斷完善引進和培養綠色金融人才政策,造就一支具有金融和綠色生態技術知識的復合型金融人才隊伍。同時,深化與高等院校、研究機構、金融機構合作,充分發揮省金融發展研究院作用,深入開展金融發展研究。在試驗區建設中,我們還將邀請國內外綠色金融專家學者來參與試驗區建設,提供專業指導。
四是聯合相關部門加強執法追責。我們將聯合相關部門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建立企業環境與社會責任追究機制,加大用能、環境、安監等方面的檢查執法力度,建立企業環境信息披露制度和重大環境風險的申訴交流制度,強化社會監督,發揮輿論導向和監督作用,對違反相關環保、安全等法律法規、對利益相關者造成重大損害的企業,應依法嚴格追責。
(來源:中國金融信息網)